一针一线,缝制的“十二木卡姆”;风趣、机智又幽默的布制阿凡提骑着毛驴;维吾尔族大妈抱着大西瓜乐不可支,走近一看原是布艺作品……如今,出自乌鲁木齐7坊街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3112绣塑工作室的布偶技艺,升级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图为布偶作品 资料图片
图为泥塑作品 资料图片
保护升级的不只是布偶。1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厅了解到,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作56项已经公布,其中乌鲁木齐2个项目榜上有名。
这次名单上,乌鲁木齐申报项目包括,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化馆申报的泥塑技艺和乌鲁木齐7坊街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3112绣塑工作室的布偶技艺。
此前,乌鲁木齐有2个“非遗”项目入选国家级名录,19个“非遗”项目入选自治区级名录,已被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杰出民间文化传承人有22人。
据了解,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56项,包括6项民间文学、3项传统音乐、2项传统舞蹈和1项传统戏剧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23项,包括1项民间文学、2项传统音乐和3项传统医药等。
本批“非遗”名录中,哈萨克族书法、蒙古族书法、维吾尔族热瓦普弹唱、维吾尔族油灯舞、蒙古族鹿棋、哈萨克族毡房装饰艺术等项目,尽显新疆各地乡情民俗和浓郁地域特色。
目前,新疆已立法保护“非遗”,并初步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非遗”名录体系。截至2014年1月,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293项。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新疆珍贵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此外,自治区有“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玛纳斯”和“麦西热甫”3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7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以及地、县两级公布的非遗名录3000余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