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馆
LED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为丰富市文化馆阵地服务,做好群众文化宣传展示工作,提升宣传质量、宣传效果,为群众提供更现代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我馆拟增设LED彩色显示屏,该设备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遂宁市文化馆LED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及报价要求
1.项目预算:不超过5万元。
2.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供应商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规格参数需求
注:★号的为实质性要求,有任意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应标。▲为重要参数,可作为加分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公司或其他合法组织,且经营范围与竞价项目相符。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三年以内没有不良实施记录(如违约、重大责任事故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一)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比选申请报名表;
(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纳税证明(需盖鲜章);
(四)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鲜章);
(五)本项目设备安装后实施运行效果;
(六)承接相关成功项目的执行案例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七)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四、比选流程
(一)公告媒体:遂宁市文化馆官网
(http://www.snswhg.com/)
(二)报名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下午17:30止,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料递交: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在我馆规定的比选时间到达比选现场,当面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陈诉。
(四)评审:我馆将在公告发出5日内组成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报送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五)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遂宁市文化馆官网上进行公示。
五、比选时间
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上午10:00。
如有调整,我馆将在遂宁市文化馆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六、比选地点
(一)地点:遂宁市文化馆4楼会议室
(二)联系人:杨萍,联系电话0825-8125666
七、参与比选服务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费用。我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形成一套文件后密封递交。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公司(或单位)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与比选方资料,将作无效处理:
1.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2.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递交资料和比选陈述;
4.未严格按照采购方规定的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等进行投标。
5.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我馆将通过遂宁市文化馆官网通知。
附件:1.比选申请书
2.承诺书
遂宁市文化馆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