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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文化馆 关于202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图文集出版的比选公告

遂宁市文化馆

关于202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图文集出版的比选公告

 

做好我市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我馆拟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关键性保护、记录、建档工作,包括整理、汇编、保存、数字化以及上述工作成果的图文出版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2年遂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目图文集

(二)项目预算及报价要求

1.项目预算:不超过7万元。

2.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供应商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规格需求

1.出版费包括编辑、拍摄、审稿、校对、排版、封面设计、装帧和印刷费等所有费用,部分绘图要协助设计编排。封面、扉页、版式应由出版社设计多套方案,由采购人选择。

2.规格:开本为大16开,尺寸为210×258mm。在印制用材与印量上有如下要求:内文176页(11个印张),封面160g特种,内文160g特种纸,全彩,字体工艺。出版300册(全精装)。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公司或其他合法组织,且经营范围与竞价项目相符。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近三年以内没有不良实施记录(如违约、重大责任事故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一)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比选申请报名表;

(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纳税证明(需盖鲜章);

(四)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鲜章);

(五)承接相关成功项目的执行案例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六)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四、比选流程

(一)公告媒体:遂宁市文化馆官网 

http://www.snswhg.com/)

(二)报名时间:自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8日下午17:30止,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料递交: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在我馆规定的比选时间到达比选现场,当面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陈诉。  

(四)评审:我馆将在公告发出5日内组成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报送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五)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遂宁市文化馆官网上进行公示。

五、比选时间

2022年1219日(星期一) 14:30

如有调整,我馆将在遂宁市文化馆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六、比选地点

(一)地点:遂宁市文化馆4楼会议室

(二)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825-8125889   

七、参与比选服务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费用。我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形成一套文件后密封递交。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公司(或单位)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与比选方资料,将作无效处理:

1.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2.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递交资料和比选陈述;

4.未严格按照采购方规定的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等进行投标。

5.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我馆将通过遂宁市文化馆官网通知。

 

附件:1.比选申请书

2.承诺书

 

                                             遂宁市文化馆

2022年1212


附件1:比选申请书.docx

附件2: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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