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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文化馆网站升级改版、新媒体平台运维服务比选公告

遂宁市文化馆

网站升级改版、新媒体平台运维服务

比选公告

 

为做好遂宁市文化馆宣传工作,创新宣传理念、宣传方式,提升宣传质量、宣传效果,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我馆网站升级改版、新媒体平台运维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遂宁市文化馆、遂宁市美术馆网站升级改版,新媒体平台运维服务。

(二)项目内容要求

1.网站升级改版需求

(1)对文化馆现有网站全方位改版,多方面展示遂宁市文化馆资源和当地非遗特色,更新信息、图片、视频资料,充实网站内容,并制订适宜、全方面的版块、栏目,在页面上多方位表现,扩大宣传力度。

(2)建立简便高效的后台系统,排版简洁美观大方,并能上传插入图片、视频、附件。

(3)对信息管理按所分配权限决定,对信息能够自行添加,删除,修改,审核。在确保信息安全同时实现网友评论、互动等功效,增加网站活力。

(4)含有搜索功能,按标题关键字等实现搜索及归类功效。

(5)系统运行安全可靠,含有优异抗负荷能力。

(6)拥有高效安全数据备份、恢复机制和强大后台管理功效,简化繁琐网站后期管理维护工作。

2.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抖音号运维服务

(1)合作单位需高质量运营遂宁市文化馆微信公众号,策划图文话题、采编新闻,负责图文内容采编、推送、发布及后台维护、舆情监控等工作。保持工作日更新,节假日灵活更新,月均发布信息40条以上,其中原创信息更新月均高于10条。

(2)文化馆网站日常发布信息稿件,上传、发布音、视频资源

(3)合作单位全年利用己方媒体资源(微信公众号、网站、微博、抖音、视频号等)不限次数推送宣传文化馆相关活动。全年文化馆信息展示量50万以上。

4)合作单位合同期内为文化馆各类线上线下活动提供专业建议,并配备专业人员现场支持。全年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群众文化活动不低于10个。合作单位需协助市文化馆,每年策划实施2-3次群众文化重大宣传活动。

(5)合作单位日常运营遂宁市文化馆抖音平台和视频号,每月拍摄点击量1000次以上精品视频至少2个,抖音号粉丝数达到10万。

3.项目预算:不超过9万元/年

4.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9月——2023年8月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公司或其他合法组织。

(二)具有三年以上新媒体运管经验及各类文化文艺活动策划经验;至少一年以上遂宁本地政府、企事业单位新媒体运管经验;在遂宁本地有相关线下文旅活动组织策划经验。  

(三)有平面设计和程序开发能力。各网络平台的主体必须是该公司资质。

(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五)近三年以内没有不良实施记录(如违约、重大责任事故等)。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一)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比选申请报名表;

(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纳税证明(需盖鲜章);

(四)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鲜章);

(五)本项目运维策划方案(含网站升级方案,运维我馆新媒体平台思路、宣传方式形式、选题、团队构成等内容);

(六)承接相关成功项目的执行案例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七)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四、比选流程

(一)公告媒体:遂宁市文化馆官网

(http://www.snswhg.com/)

(二)报名时间:自2022年9月12日至2022年9月16日下午17:30止,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料递交: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在我馆规定的比选时间到达比选现场,当面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陈诉。  

(四)评审:我馆将在公告发出5日内组成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报送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五)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遂宁市文化馆官网上进行公示。

 五、比选时间

2022年9月20日(星期二) 上午10:00。

如有调整,我馆将在遂宁市文化馆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六、比选地点

    (一)地点:遂宁市文化馆4楼会议室

(二)联系人:杨萍,联系电话0825-8125666  

    七、参与比选服务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费用。我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形成一套文件后密封递交。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公司(或单位)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人资料,将作无效处理:

  1.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2.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递交资料和比选陈述;

  4.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我馆将通过遂宁市文化馆官网通知。

 

附件:1.比选申请书

2.承诺书

 

 

                                    遂宁市文化馆

2022年9月12日


附件1:比选申请书.doc

附件2: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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