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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公  示

 

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三个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文旅办发〔2021〕262号)文件要求,我馆龚强同志申报评审群众文化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现对该同志负责非遗展示馆建设工作业绩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5个工作日),如对该同志工作业绩情况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文化馆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中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人及电话:邬丹(0825-8125888)

 

 

遂宁市文化馆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龚强业绩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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