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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国家宪法日 丨你了解宪法吗?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12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今年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宪法日设立: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习近平


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


宪法的主要特征

1.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2.宪法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4.宪法的修改程序比制定、修改一般法律更严格。


宪法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我们的公民身份,由宪法确立

我们的社会责任,由宪法规定

我们的个人权利,由宪法护卫

我们的生老病死,由宪法保障


2018年修宪的内容特点

1.突出的政治性:将党的指导思想入宪;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写入正文;设立监察委员会,实现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察委合署办公,强化反腐倡廉工作。


2.鲜明的时代性:把党的理论和实践的最新成果写入宪法,反映了时代发展的新要求。


3.突出的国家意志性: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指导思想写入宪法,转化为国家意志,为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提供了正当性基础。


宪法这样说: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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