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馆
关于征集遂宁市非遗传习展示中心布展
方案 的 公 告
根据《研究解决市中心医院健康服务产业基地项目、市宋瓷文化中心项目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纪要》(遂府阅〔2016〕33号)精神,开展遂宁市非物质文化传习展示中心建设,由遂宁市文化馆具体组织该中心布展方案的公开征集,欢迎有意愿的设计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遂宁市非遗传习展示中心布展方案。
二、征集单位
遂宁市文化馆。
三、项目概况
遂宁市非遗传习展示中心属于我市“宋瓷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宋瓷文化中心”项目的空间分析已经市规委会常务会议通过)。该馆拟建在“宋瓷文化中心”, 总建筑面积为3300㎡,其中布展面积约为2000㎡。
四、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一)设计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时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证书。
(二)设计单位应具有公共场馆、专业展览馆布展策划施工一体化的成功案例与经验。要求在近三年内已完成一个2000㎡以上或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主题展览馆布展设计及施工一体实施项目(以竣工报告为准)。
(三)不接受联合体。
(四)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4月26日(节假日照常上班,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
(二)报名材料。主要提供以下材料。
1.设计单位简介,包括发展历程、团队构成、资质情况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及获奖业绩(证书);
4.拟参加本项目设计主持人、首席设计师简介及其代表作品;
5.设计团队主要人员及其主要作品;
6.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名单位同意履行征集公告内容的承诺书;
8.报名单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及E-mail地址;
9.布展方案设计工作计划。
注:报名单位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征集单位将不予受理。报名单位需对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冒用他人名义或剽窃他人作品的,征集单位有权立即取消该单位参与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三)报名方式。有意愿参与该馆布展方案设计的设计单位需提供书面材料原件及扫描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书面材料原件请邮寄或送至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607号遂宁市文化馆3楼317室,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和扫描件请发到邮箱912695967@qq.com)。所有参与报名单位,请与收件人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
六、资格预审
在报名日期截止后,征集单位将组织进行综合资格审查,对报名单位的综合业绩、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3—5家符合资格的设计单位入围参与方案设计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入围单位(传真形式)。
七、设计成果要求
(一)文本图册七套,分为一正六副。正本须明确设计单位并密封,副本不提供设计单位信息。
(二)多媒体汇报材料(不能出现设计单位信息)。
(三)所有成果电子光盘一张。
八、中选单位确定方式
由征集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设计方案进行排序。依照排序,将前3名设计方案以及评审意见上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确定设计中选单位。
中选单位结合评审意见和相关部门意见,按照征集单位要求,融合其它设计方案亮点进行成果深化设计,成果深化程度须满足布展设计技术标准和要求,并且编制出遂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展示中心项目布展设计的总概算。
九、方案设计费支付及保证金要求
(一)该项目方案设计费按以下方式支付相关设计费用。中选单位将与征集单位签订总费用最高为5万元人民币的遂宁市非遗传习展示中心布展策划方案设计合同(含税,下同),同时中选单位须继续深化项目方案设计达到要求并按程序报审。另外 2 家上报市委、市政府及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未被选中的设计单位,各给予 2万元人民币的补偿;入围参与设计未被专家推荐的方案的设计单位,各给予1万元人民币补偿。
(二)保证金要求。设计单位在接到入围确认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交纳保证金 1 万元,电汇至征集单位银行账户。开户银行:遂宁银行金龙支行,账号:5002423000018;户名:遂宁市文化馆(保证金待方案评审后即无息退还给未中选人)。
(三)中选单位放弃方案优化设计的,视为中途退出。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方案设计费用不予支付并不再获得任何补偿。征集单位将根据前期专家排名情况,再从另外 4 家设计单位中依排序递次委托下一家设计单位承担本方案的优化设计工作(其设计费总价仍为 5 万元人民币,成本补偿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
十、其它事项
(一)遂宁市非遗传习展示中心项目布展施工图设计另行依法确定设计单位。
(二)设计周期:20天(以入围通知时间为准)。
(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一切费用由各报名单位自行负责。
(四)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设计单位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后,则视为同意征集单位拥有对布展策划方案宣传、展览及推荐实施等形式的权力;所有征集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享有将策划成果进行使用、展示、出版、传播等权利。设计单位必须是本次布展方案的原创作者,保证提交的布展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单位造成的损失,由设计单位承担。
(五)征集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参加本次布展方案征集活动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征集办法,无需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六)本次报名和方案征集活动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如有纠纷,将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程序解决。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遂宁市文化馆。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0825-5895293, 18282525320。
传 真:0825-5895280。
通讯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607号遂宁市文化馆3楼317室。
邮政编码:629000。
电子邮箱:912695967@qq.com。
附件:遂宁市非物质文化传习展示中心布展方案设计任务书
遂宁市文化馆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