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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昂故里•诗意遂宁"全国诗歌创作大赛开始啦,万元大奖等你拿!

为学习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奋力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兴盛,进一步挖掘和弘扬遂宁的优秀文化,展示遂宁人民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奋力推动富民强市再上新台阶的时代豪情,《诗刊》社、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遂宁市文广新局联合举办“子昂故里•诗意遂宁”全国诗歌创作大赛活动。



一、征稿对象


全国诗人汉语文稿均可参评,不受作者性别、年龄和地区的限制。




二、来稿要求


(一)体裁:诗歌(含旧体诗词),每人1首(篇)。


(二)作品应书写“遂宁题材”,要求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积极向上,传递正能量。公开发表的诗(词)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和发表时间。


(三)全国各地诗人、编辑、诗歌评论家、大学教授等,可以个人名义集中推荐优秀诗(词)作品。评委会将根据推荐的数量和质量评选“伯乐”奖。




三、奖项设置及奖金


(一)等次奖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300元。


(二)伯乐奖

伯乐奖3名,奖金各1000元。




四、获奖作品的出版与推介


获奖作品由《诗刊》社、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遂宁市文广新局、四川宋瓷博物馆汇编成册,未公开发表的作品,由组委会择优向《诗刊》等刊物推荐发表。




五、投稿方式及细则


(一)投稿方式

邮箱投稿:发送E-mail至635807636 @qq.com ,邮件主题注明“参加子昂故里•诗意遂宁全国诗歌创作大赛—《XXX(作品名称)》”稿件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在邮件正文注明作者相关信息。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2月10日止。




六、评奖方式及颁奖


组委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截稿日期后,先进行一次筛选,不符合参评要求、与遂宁无关的诗(词)作品不予推荐。


经过初选的作品,再由评委会进行集中评审,经过复评、终评程序决定最终结果。奖项可空缺。


组委会将以电话或函件的形式通知获奖者,并邀请获奖者到四川省遂宁市参加颁奖盛典。




七、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创作的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引发的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一概与组委会无关,如参赛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参赛作品一经投递组委会即表示参赛者已经授权组委会对其作品享有使用权、编辑权。文中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地址、身份证号码、和与投稿人真实姓名一致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凡参评者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启事的各项约定。


(五)往届参赛作品不能参赛。


(六)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本启事的解释权归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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